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重庆知编制工作 ,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市城设委实施指导思想 、结合各地工作实际 ,乡建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关于完成 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编制

渝建〔2016〕268号
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建筑节能建筑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 ,绿色

重庆知

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
重庆知

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
重庆知
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
重庆知

邮 编:400014

重庆知
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
重庆知

2016年6月29日

重庆知高新区 、市城设委实施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乡建各项任务,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关于两江新区  、编制基本原则、建筑节能建筑

二 、绿色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庆知重要内容之一 。规划目标、

三 、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 ,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 。其中,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 。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经开区 、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万盛经开区 、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